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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做好学校2019年冬季专项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1
关于做好学校2019年冬季专项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安排和工作实际,现将我院专项困难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困难补助
A、资助额度: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控制在1000—3000元,有特殊情况需增加额度者,要做特殊说明。资助经费需科学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B、资助对象:
1.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突遭变故或本人身患重大疾病,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严重影响在校生活状况的学生。
2. 积极缴纳学费,但无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申请但未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急需资助的特困学生;
3. 需要资助的孤儿特困生。
C、评定程序
受资助学生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先向班级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专项困难申请表,申请审批表请在资助中心网站下载。(申请内容包括家庭突遭变故或本人身患重大疾病的具体原因及具体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重大疾病,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如有花费,需提供医院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花费清单,相关支撑材料复印在A4纸上,支撑材料不要超过3页,黑白打印即可,不需要彩印。)由班主任把关并选择符合条件、确实困难、需要资助的同学上报学院,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并综合评定,确定学院初评名单并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审核评定,最终确定资助对象。
二、爱心车票补助金:可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建档立卡学生必须发放),发放人数原则上不高于班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30%。标准可根据学生家校之间路程,发放100元—500元不等。
受资助学生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先向班级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把关并选择符合条件、确实困难、需要资助的同学上报学院,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后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审核评定,最终确定资助对象。
三、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班级确定出的资助对象,请将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1日晚上7-9点上交至4号教学楼A区106室。
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