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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19年恒硕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7
为了表彰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强,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年恒硕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标准及名额
共分三档,其中一等奖学金一名,金额3000元; 二等奖学金二名,金额2000元;三等奖学金三名,金额1000元。
(三)评选条件
参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在班内民意测验支持率在60% 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
参评学生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年级30%,且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2.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在科技创新、技能大赛、社会公益、励志创业、见义勇为、体育竞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
3.工作及创新能力强,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综合奖励。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连续两次及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等荣誉称号,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经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评定小组认可,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产生重大影响。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院下发评选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接到通知后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化学化工学院恒硕奖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1),并按照要求如实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证明材料。请于12月8日下午19:00—20:00将相关材料报学院团委办公室4A106室.
2、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将结合学校奖学金量化评选办法(附件2),依据考评结果,结合学生综合表现等确定拟推荐人选。
3、确定人选。对拟获奖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批准,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评选要求
1. 各班级要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评选,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在校学生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恒硕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
2.各班级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掌握标准,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质量,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3.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中评审并进行表彰。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恒硕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恒硕奖学金量化评选办法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
2019年12月5日
化学化工学院恒硕奖学金申请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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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职务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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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年级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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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名次 |
学年 |
学习成绩名次及班级人数 |
综合测评名次及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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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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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事迹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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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推 荐 意 见 |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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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审 批 意 见 |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本人档案,一份学院留存备案。
附件2:
化学化工学院恒硕奖学金量化评选办法
(试行)
为优化奖学金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奖学金评选工作水平,促进经费资源科学、精准分配,决定对我院恒硕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量化。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
一、量化评比指标及办法
从学生综合测评、学习成绩、素质拓展及综合表现四类指标进行量化,即:学生综合得分(满分100分,PZ)为综合测评(满分100分,ZC)、学习成绩(满分100分,XJ)、素质拓展(满分100分,ST)、综合表现评议分(包括学生评议分、辅导员和班主任评议分两项,各占50%分值,满分100分,XP)四项,每项成绩各占20%、40%、20%、20%。
量化公式如下:
学生评价总分(PZ)=综合测评得分(ZC)×20%+学习成绩得分(XJ)×40%+素质拓展(ST)×20%+综合表现评议分(XP)×20%
二、量化评比要求
(一)按同年级班级或专业进行量化,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但量化范围须一致。
(二)各年级、各专业具体分配名额,由学院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指标说明
(一)学生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分别按上学年学生在量化范围内名次占本范围量化总学生人数的比例换算。
(二)素质拓展为该生上学年期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具体量化分值及说明见附件。
(三)综合表现分为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学生评议得分,其中参与评议学生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的辅导员、班主任总数的50%,需覆盖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
附件:聊城大学申请奖学金学生“素质拓展”量化参考标准
类 别 |
最高值 |
量化指标 |
指 标 分 值 |
备 注 |
道 德 风尚类 |
20 |
校内评选 |
获校内道德风尚荣誉称号,比如:优秀团委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十大优秀学生等,加8分。 |
同类者,按最高级加分,不重复加分。不含各类奖学助学金获奖,不含分配名额类获奖。 |
校外服务 |
参加校外公益慈善事业,获厅级道德风尚类荣誉称号者,加8分;省级加倍;国家级计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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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术 研究类 |
20 |
科研成果 (论文) |
核心期刊每篇6分(第一作者加6分、其它按位次依次递减1分,加分方法下同);非核心期刊3分。 |
成果和立项注明所在单位须为聊大 |
科研成果(著作) |
一级出版社出版,每项加12分;其它出版社出版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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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立项 |
创新创业项目等,校级加6分(第一位加6分,其它按位次依次递减1分,加分方法下同),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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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竞赛类 |
20 |
学科个人 |
省级获奖,一、二、三等奖,依次加分10、8、6分;国家级加倍。 |
同类者,按最高级加分,不重复加分;团体按个人分的一半计。 |
学科团体 |
省级获奖,一、二、三等奖,每人次依次加分6、4、2分;国家级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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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创作 |
省级获奖,一、二、三等奖,每篇(幅、件)依次加分4、3、2分;国家级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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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新 发明类 |
10 |
专利发明 |
发明专利,每人次加10分;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人次加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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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类 |
20 |
校运动会 |
打破记录者,每项加8分;个人单项第一名为6分,依次递减1分。 |
团体按个人分的一半计。 |
校外赛事 |
省级,个人单项第一名为8分,依次递减1分;国家级加倍。 |
团体按个人分的一半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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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赛事 |
校级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节等文化艺术赛事,个人第一名加4分,依次递减。 |
团体按个人分的一半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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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展演 |
省级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节等文化艺术赛事,个人第一名加6分,依次递减1分;国家级加倍。 |
团体按个人分的一半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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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实践类 |
10 |
社会实践 |
校级社会实践等先进个人,每人次加3分;校级调研报告一二三等奖的第一作者,分别加3、2、1分;省级加倍;国家级加10分。 |
同时期按最高级加分 |
合 计 |
100 |
以上各类别得分总和不得超过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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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在各级各类评奖中,只设优秀奖时,按同等级别三等奖加分。 2.量化指标中未列出的其它省级及以上奖项分值,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