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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7
聊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确保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结合《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化学化工学院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本方案适用于调剂考生。
一、组织领导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本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明确了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复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特殊情况处理)。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复试小组
在本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1、专业需求
招生专业代码:0703,招生专业名称:化学
招生专业代码:0817,招生专业名称:化学工程与技术
招生专业代码:045106,招生专业名称:学科教学(化学)
2、调剂考生专业范围
调剂专业为化学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接收调剂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接收学科教学(化学)专业。
四、调剂生遴选原则
依据本学院学科发展方向和师资条件,学院对调剂生遴选原则如下:
1. 本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线”)。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分数要求。
2. 其它要求详见《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聊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3. 接收调剂专业为化学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接收调剂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特殊情况可以相近,具体考生需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复试
(一)复试方式、比例、时间安排及收费
1. 复试方式
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的复试工作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 复试比例
调剂志愿复试比例为调剂计划的300%。如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 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4月9-11日
4月9日14:30-20:00进行资格审核;地点:4A221。
4月10-11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再通知。
4. 复试费用
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过程中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远程复试考生可以通过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入学时将原件上交招生单位进行复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参加复试: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6)《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签署《自考生承诺书》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3. 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三)复试内容
根据《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1. 专业笔试。考试科目必须是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以每人5-1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时间以每人15-20分钟为宜,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进行加试。加试的科目必须是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内容。
(四) 调剂程序
1.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 按照调剂工作要求负责筛选确定调剂名单,并及时反馈给校招生工作处,由招生工作处通过调剂系统向我校同意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调剂考生要在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参加调剂复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4. 复试结束后,将本学院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学校招生工作处。
5. 研招办根据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6.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7.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体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按照专业总成绩排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 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岗到人。
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监督制度
学校选派复试工作督察员全程监督检查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考生身份、材料审核过程及复试过程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聊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9077。
(三)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回避制度
复试工作人员要执行的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做出书面答复,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复试紧急事件联系方式
(一)联系方式:
甄老师:0635-8239077,17662059964
李老师:0635-8239077,18769525365
(二)复试注意事项及问题解答通过微信群(进入复试的同学加入)通知。
聊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