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大学学工处《关于做好聊城大学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聊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聊大校发[2010]46号)文件精神,采取个人申请、量化评选与学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择优评选出化学化工学院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现公示如下:
厉 超 曹舒雅 郑怡豪 张升悦 常灿灿
魏钰婷 纪晓莹 李 风 杜欣欣 黄圣荣
王 璟 荣香君 李英杰 王夏青 庞冬会
陈 帆 李泽一 李慧玲 闫 津 刘 馨
陈 娜 袁妨妨 任宝平 李 盈 杨 宁
许 慧 周生冉 宋羽妆 姚惠杰 张凯欣
李鑫禹 张 安 杨 雨 赵文辉 王晓胜
王 钥 段淑敏 于 宁 刘建法 叶 琳
李艳梅 李 晋 刘瑞鑫 宫 晟 岳文慧
杨 岩 张明慧 闫文凤 秦 瑶 孟玉洁
王林海 纪俊伟 李明媛 朱思凡 王晓晓
胡万超 展丽燕 徐 玮
如对初选人员有异议,请于6月1日上午9:00前与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井岗,分管辅导员景伟超,学生工作处联系,监督电话:
井 岗: 0635-8239880
景伟超:0635-8239436
学生工作处:0635-8239609
化学化工学院团委